车主没变道,被撞还要负全责!

推荐时间:2026-10-17 13:00:00 嘟嘟测车

开车上路,刮蹭难免。不小心撞了别人要负责,可有时候被别人撞了,还要你负全责,还有没有“天理”?

其实,因为不了解交通规则,导致被撞了还要负全责的案例不在少数。那么,哪些情况下“被撞还要负全责”呢?

图中相撞的小货车和白色的越野车,小货车的车主还要为这次事故负主要责任!只因为车主没有做到在十字路口让行右方来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操控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穿插路口:

1、有交通标志、标线操控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操控的,在进入路口前泊车眺望,让右方路途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进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且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如上图所示,即灰色车要让白车先行。

在无标志、无标识、无指挥的“三无”路口,一定要记住一点:先避让右侧车。因为右侧车受A柱阻挡影响,左侧就形成了一个视线盲区,不那么容易发现左侧来车。

为什么要让右侧车先行?

原因是两车在路口相会时,如上图所示。B车受车辆A柱阻挡,会形成一个视线盲区。而A车所在位置极大可能就处于这个视线盲区内,所以在经过这种路口时,一定要注意避让右侧车。

小编提醒:行驶在马路上,可能会遇到行车习惯比较差的司机,此时小伙伴们千万要平下心来让其先过,不仅能突显自己的教养,还能避免不必要的事故,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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