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驾照记分周期,很多车主都存在一个误区:认为一个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这是错误的!所以时常有车主由于没有在驾照记分周期内缴纳违章罚款,从而造成驾照记满12分。7天交规学习,重考科目一,一个都逃不了!
一、计分周期计算方式
按照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比如6月20日取得驾驶证,那么到第二年的6月20日为一个记分周期,从第二年的6月20日起算下一个记分周期。
二、周期内扣分处罚规定
1、周期内未扣满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是罚款没有缴纳,那你就麻烦大了!!
举个例子:
小明在2014年6月20日申领驾驶证,驾驶中有记9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一直没有如期缴纳罚款,到2015年6月20日,按记分周期的规律,本该清零。但因未及时缴纳罚款,因此小明的驾驶证在新的记分周期内仍会有记9分的记录。也就是说,在下个周期,小明只剩3分可扣,超3分,科目一见吧!
史上最严交规下,一年之内,违章扣分不超过3分,这概率,还是极小的吧?
2、周期内被记满12分
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3、周期内记满12分至24分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
4、周期内计分达到24分以上
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驾驶员除参加科目一考试培训外,还必须重新参加科目三考试培训,全部通过后才能重新取得驾照。